不做爱情炮灰

 一个人形单影只坐在食堂里吃饭已经够惨了,却偏偏还撞见前男友与现女友勾肩搭背——宋今昔只觉整个世界黯淡无光,头顶上飞过一排黑乎乎的乌鸦,发出令人沮丧的嘶叫。

  本打算忍气吞声缩着脖子装乌龟,哪知道那得意者丁沫沫并不打算井水不犯河水,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来,声音酥麻地在今昔头顶上散开:“这么巧啊今昔,怎么一个人来吃饭呢?”

  塞了满嘴的炒饭差点喷出来——事实上今昔很希望是那样的结果,可是当她抬起头看见丁沫沫身后的路明,只得强迫自己隐忍再隐忍。她不想中了丁沫沫的计,开启一场注定惨败的争战,让路明误解她对他余情未了。她自认对路明不亏不欠,即使分手是因为丁沫沫的介入,也依然潇洒地跟他好聚好散。可古人说得好,人善被人欺,丁沫沫瞄准了她这只软柿子,逮着机会就跑过来捏一捏……

  吃了个软钉子,丁沫沫再接再厉,对着今昔又说又笑。今昔整个人灰头土脸,任凭丁沫沫乘胜追击。路明站在一边,神色复杂,他对今昔充满歉意,喜欢的却是丁沫沫,嘴唇动来动去最后到底还是选择了沉默。

  今昔也并不期待路明会出来主持公道,她已经打定主意自生自灭。可是,任谁都没有想到,置之死地而后生这种神奇的转机,会发生在她身上。

  天知道那位干净爽朗的帅哥是打哪冒出来的,反正,他一出场,就让所有人都镇住了。而宋今昔,绝对是被镇得最结实的那个。

  即使是慢镜头回放,今昔也找不出被他牵着手走出食堂的理由。而半分钟前,她只是感觉身边走过来一个人,下意识抬头却见他冲自己开口:“怎么跑到食堂来了?不是说好中午一起吃披萨的吗?”见她目瞪口呆,他微笑着伸手拍拍她的头发,接着就再自然不过地拉着她的手,走了出来。他始终对她笑着,今昔一直处在梦幻中的意识终于慢慢恢复,她弱弱地说了一句:“同学……貌似你认错人了?”

  见他没什么反应,她忍不住自言自语:“难道我在做梦?”

  除了做梦,今昔实在想不出一个贴切的词汇,来形容林维哲对她的搭救。或者,她也可以很平常心地把一切归咎于走运。那天,同样在食堂吃饭的林维哲目睹了她被丁沫沫欺负的全过程,一个心血来潮,就发了善念,上演了一出拉风的英雄救人的戏码。宋今昔有自知之明,自己顶多算是五官端正,只有丁沫沫那样的姿色才敢号称美女。

  当然,不得不说,当耀眼的林维哲拉着她从丁沫沫面前走过去的时候,有四个大字在她的身上闪闪发光,那就是:扬眉吐气。

  隔天早上,今昔刚一走出宿舍楼,又见到了林维哲。他衣衫清爽,神态自若,态度像是对一个熟悉的老友:“忽然想出去吃豆花,可惜没人陪,走到这里就遇见你,算不算命中注定?”

  啧啧,不愧是帅哥,不就是捞个人喝豆花,都能把台词说得像偶像剧。那天他们拿着同样的烧饼,吃同样的豆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十分开心。再后来,她跟林维哲的交集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三番五次下来,今昔已经彻底摆脱被路明劈腿的打击,整个人神采奕奕,那些小女生擅长经营的梦幻情节不由自主地在心底滋生。一个男孩经常叫一个女孩一起出去,而且相处过程又非常愉快,那么很显然,他对这个女孩是有好感的。

  可能是大部分的爱情都让人恍然若失,特别是,当林维哲温柔地冲她笑着,却什么都不说的时候,今昔忍不住怀疑,他真的喜欢自己吗?

  可是当她收到林维哲的短信,一颗心又立即开始流光溢彩:“在寝室吗?出来吃晚饭吧!”笑容层层叠叠铺盖在脸上,她飞快地回复他的信息:“你在哪,我去找你!”

  神经质的女人大都跟爱情脱不了干系。

  校门口附近的米线店,今昔一眼就看到林维哲,可是又十分惊恐地发现他旁边站着一个脸色难看的丁沫沫。即将被千军万马的猜测淹没,却见林维哲坦然自若地冲她招手。他依然是那个温和帅气的男孩子,从座位上站起来喊她的名字:“今昔,快过来呀!”

  他的笑容那么好看,她怎么舍得不过去?鬼才在意那个丁沫沫,她只管朝着心爱的林维哲走过去。在她即将落座的时候,林维哲才优雅地偏过头去,对丁沫沫礼貌开口:“丁同学,你还有事吗?”

  今昔偷偷瞄了眼丁沫沫,得出的结论是,再漂亮的美女摆臭脸,也一样难看。臭脸美女鼻子一哼,扭头走掉,恶狠狠的脚步声很明显是气急败坏。

  林维哲递过菜谱让她点菜,今昔的思绪一时半会儿还没有转回来。她想,就算是象征性的敷衍,关于丁沫沫,林维哲也该给她点解释吧。一点点就好,省得她胡思乱想。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一如既往地坦然诚恳,倒让今昔觉得,是自己想太多。双人米线锅热气腾腾,林维哲细心地把米线挑到小碗里,让她吃起来更方便。

  这个家伙真是体贴,今昔怀疑自己的心都被融化了。她还需要他的解释吗?不,他还是痛痛快快跟她表白好了,他只要说出那几个字,她保证毫不犹豫立刻点头。

  “这个星期六我生日!”

  跟今昔的期待风马牛不相及,林维哲开怀不已地宣布了另一件事。

  ——等等,这会不会是一句暗示?假如她愿意,不妨给他一个生日惊喜。

  他的表情充满期待。

  今昔便不得不集中精力高度重视,跑了三条街,咬牙切齿买下了一副名牌手套当他的生日礼物。又觉得不够隆重,凝思苦想还有什么礼物可以送,忽然灵光一闪茅塞顿开,拍着自己的脑门笑了起来:“我宋今昔不就是最好的礼物吗?”

  比较失算的是周六那天去找林维哲,却被同寝室的男生告知,他回家去了。不顾自己的路痴天分,今昔咬咬牙拿着他家地址一通乱找,终于在临近中午的时候,站在了他家门前。头昏脑热的宋今昔根本没想过,假如林维哲没在家怎么办?好在,当她幸福地抬起胳膊摁了两下门铃过后,林维哲出现了。

  他踩着拖鞋,身上穿着质地柔软的家居服,整个人显得亲切极了。看到今昔,他轻轻笑了:“是你呀。”

  还以为他会很惊喜呢!今昔有点遗憾,可能他猜到她会来吧!便不再多想,伸手把礼物递给他:“生日快乐!”林维哲伸手接过,依然笑着,说了声谢谢。今昔却有点疑惑,他一直站在门口,似乎,并不打算让她进去。

  可是,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他喜欢她呀。难道今天不是牵手的最佳时机吗?

  “你有话对我说吗?”她循循善诱。

  却意外地,看到他满脸不解:“说什么?”

  还装糊涂!今昔有些好笑,她朝他走近了一小步,义正言辞:“说你喜欢我呀,这不是你的心里话吗?”

  距离刚刚好,只要他承认,她立刻就赠一个吻。

  可是,林维哲却皱皱眉头,向后退了一小步,他说:“今昔,我想你误会了……”

  或许还有具体解释,却被室内传来的声音打断——“林维哲,能不能告诉我你家这该死的烤箱开关在哪?”紧随其后出现的,是挽着发髻系着围裙跑出来的丁沫沫。很明显,她一直在林维哲家的厨房里忙碌。

  难得面前的男生还保持着良好仪态,面不改色地靠在门口,甚至还热情地对今昔邀请:“要不要一起吃午饭?”

  宋今昔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抢过两分钟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劈头盖脸摔在他的脸上,怒吼了一句:“你去死吧!”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光怪陆离,明明是再般配不过的金童玉女,却斤斤计较吵架负气,翻来覆去地分分合合。

  林维哲跟丁沫沫就是这对男女。上一次的分手,因为他没有主动去哄,她就抢走别人的男友向他示威。他不甘示弱,甚至做得更绝,以假乱真的程度终于让她败下阵来,主动要求和解。他趁热打铁,要求生日那天她为他下厨做饭。她倔着脾气表示不干,他立刻叫了宋今昔陪他吃米线。尽管丁沫沫气呼呼地走掉,但他却知道,她定会做他的黄脸婆,为他煮饭。

  他们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圆满结局。可怜的是今昔跟路明,平白无故配合人家演了一场戏,散场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们饰演的,是一对炮灰。

  美丽的人,把爱情当游戏玩弄——说到底,他们能通关晋级,是因为普通人对美丽太过沉迷,以为那就是爱情。

  后来,路明问今昔,还要不要在一起。今昔摇摇头,她对路明说:“我不喜欢你。”

  比起演技派林维哲对待感情的轻浮,害怕孤独的路明是个连爱情是什么都不懂的大糊涂——她不要再把感情随便安放,她要做聪明自省的女孩,分辨出谁给她的笑容是因为爱,谁又值得她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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