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 我依然和前妻同居
后,我赶了回时髦,和前妻暂时同居,直到她找到房子搬出去住。不再是夫妻的我们就在一室一厅的房子里,开始了“同居”生活。
一
第一天晚上,我睡在木头沙发上,虽然第二天醒来脖子有点酸,不过一晚没人唠叨,睡得还真香。走进洗手间,正准备方便时,传来一个惊慌的叫声:“啊!你没见我在洗澡吗?你是不是啊?”我吓了一跳,还以为走错地方,她一手忙着包裹身体,一只手指着我的鼻子训斥。等弄清怎么回事儿后,我回击:“你叫什么叫啊!就你那身体,我都看了三年了,闭上眼睛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值得我偷窥吗?”她这种动不动就教训人的模样让我反感,真不知当初那个温柔可爱的女人上哪了。
“你……”她被我气得说不出话,裹着浴巾往卧室跑,门“砰”的一声被关上。
我今天上班要穿的衣服还挂在橱子里呢!我敲了半天门,她回一句:“我在穿衣服!”
算了,反正都离婚了,让让她吧。
半小时后她才出来,倒是衣着光鲜,美丽动人。可惜,她临出门时狠狠瞪了我一眼,破坏了她的形象。
下班后,我溜达到晚上9点才回家。一进家门,她老人家看见我,竟然面带微笑地给我沏了一杯茶,我迟疑地在她面前坐下,她葫芦里卖什么药?
我想到了一个词:笑里藏刀。
“我们虽然离了婚,不过同住一屋檐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和误会,我们还是约法三章比较好。”她温柔地拿起一张纸在我面前晃了晃,“你看看,如果没意见,就签字吧!”
我拿起纸看了看:
第一条:在一方使用洗手间的时候,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
第二条: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接触另一方的身体;
我数了数,大小竟然有26条之多。我本来想冲她发火的,又想想没必要。末了,她说:“作为你签字的回报,在我们共同生活的期间,我还继续做饭给你吃。”
哼,以为做饭给我吃,我就会感恩?不吃你的饭,看我会不会饿死!话是这么说,只是每次闻到别人家的饭菜香,心里还是十分羡慕。
一个星期相安无事。
二
一天。我进门的时候,她刚好准备出去。
“出去?”我装着随口问了声,其实我不喜欢她这么晚出去,还喷了香水。“是啊!阿铃说今晚介绍一个朋友给我认识。你看看我今天刚买的衣服,还不错吧?”她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着自己。
“是不错,像个傻妞!”
“你!”她的脸上又开始浮现厌恶我的表情了,只是,转而她又假惺惺地浅笑盈盈,“哟,说话怎么这么酸?该不会是吃醋吧?”她哈哈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