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6误区 让你没好结果

  婚前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科学研究按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核心行为,即两行为:二是边缘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三是类行为。本文所指的婚前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交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在我国,婚前行为是被社会舆论、道德所反对的,是不允许的,“是一种罪错”。大量资料表明,婚前行为的主动者多是男,但其直接受害者却是女。由于这种行为是男女双方自愿 进行的,各自都存在一定的心理动机。为了维护女的利益,促进婚姻的和谐与社会的文明发展,本文仅就女的婚前行为的心理动机与婚前行为给女带来的严重后果,作以分析,以其指导女在恋爱过程中要理智相爱,尽快走出这个爱情误区。根据近年来大量调查资料分析,女在婚前行为的心理动机方面,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笔者从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将之概括为以下10个误区: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别嫁穷男人!贫穷是种“瘟疫”

   我是情感帮女郎,看透了男人的劣根性,却还是相信爱情的都市 智慧女人 。 很多时候,贫穷是一种瘟疫!   帮女郎:    我今年25岁,射手座。遇到他,我突然眼前一亮,觉得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成熟、稳重。所以在他当时有女朋友的情况下,我也情不自禁的对他好(当时我们还是学生,后来他们分手了)。    他已经交往过好多女友,但一点都不会包容我,每次吵完架还是我先

  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已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有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 按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 依偎、爱抚,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行为。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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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同城约会 | 宅人帮,宅生活,熟妇集中营! 我有多放纵,我就有多自由! 在成长中成熟,在成熟中衰老。顺应自然,笑待人生。不要早熟,也不要早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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