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服用避孕药的几种女性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是我国基本国策, 药为此做出了重大贡献。尽管它的不良反应很小,但毕竞是药品,有其适应症与禁忌症。某些患病妇女能否用避孕药,这是人们颇为关心的问题。现按因人制宜的原则简介如下。
1.患活动肝炎、重度肝硬化及肝癌的病人,均不宜用激素类避孕药。肾炎与胆囊病患者,不宜选用复方短效避孕药。因为这些避孕药均需在肝脏内解毒、代谢,最终经肾脏排出体外。如果肝、肾功能不好,即会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不仅加重肝、肾负担,而且还会产生毒反应。
2.重度高血压患者,收缩压高于24千帕(180毫米汞柱),舒张压高于14.4千帕(110毫米汞柱),或不能定期测量血压者,均不宜选用含雌激素的复方避孕药。有高血压病史及中风者,或有明显高血压家族史的人,也不宜服用避孕药。
3.冠心病患者不宜用避孕药。因雌激素有体内水钠醋留的倾向,可加重心脏负担,故心脏功能不良的妇女也不宜用避孕药。
4.患糖尿病的妇女,尤其病程超过20年,或有肾病、视网膜病变、外周神经系统等疾病者,均不宜用复方避孕药及长效避孕针。有糖尿病家族史或生过巨大胎儿(4000克以上)的妇女,也不宜服避孕药。观察发现,原有隐性糖尿病者,可能成为显性糖尿病患者。有巨大胎儿分娩史的妇女,在排除糖尿病前,也以不服避孕药为好。
5.患恶性肿瘤及良性肿瘤的病人,不宜服用避孕药。虽然避孕药本身没有致癌作用,但它是雌激素与孕激素的合成药物,故有肿瘤的妇女以不用避孕药为妥。
6.以往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者,不宜用避孕药,否则可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使病情加剧。
7.患有子宫肌瘤者,若口服含有雌激素的避孕药,则不良反应更为明显,主要可致肌瘤增多。
8.孕妇在妊娠的头3个月内,若服用避孕药,易造成胎儿畸形;哺乳期若服用避孕药,会使乳汁分泌减少或乳汁质量发生变化,以致影响婴幼儿生长发
此外,吸烟的育龄妇女若用口服避孕药,其心肌梗死的发生率与死亡率比同年龄不吸烟者要高10倍左右,特别是35岁以上,每天吸烟超过15支者,患心肌梗死的概率更大。这是因为口服避孕药本身就有引起血栓性疾病的可能,加之吸烟又会促使体内释放儿茶酚胺,增强血小板的粘附性,从而使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这真可谓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