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看待两性关系呢?
如何正确看待两性关系呢?
两性之间的性—婚姻—爱情—亲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人类是在进化的,人的个性是有差异的,社会是在不断发展,性—婚姻—爱情—亲情也就自然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作为与人自身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因此,是人人都关心一个问题,甚至是一个人一辈子都会关心的问题。一个人一生是否感到幸福实际上和自己在性、爱情、婚姻和亲情这个问题上的遭遇有密切相关,甚至会影响到人的一生发展以至整个家庭的幸福。
在两性之间的性、爱情、婚姻和亲情问题上,人们谈论最多的是性、爱情和婚姻三者之间的问题。这里先谈谈这三者的基本属性。有人说“从人性的角度上来看,性行为、爱情、婚姻三者是两性关系的三种形式,它们是和人性的三个层次相对应的:性行为是人的生物性;婚姻是人的社会性;爱情是人的精神性。”生物性是三者之间的本质基础,如果没有性这一生理基础,就谈不上爱情和婚姻。性与爱情也就是灵与肉的关系。爱情和婚姻之间的密切联系在文明社会里要求把婚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甚至有人提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看似三者密切相关,顺理成章,相互相成。其实三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性、爱情、婚姻又是三个不同的东西。有人说 “性是肉体生活,遵循的是快乐原则;爱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的是理想原则;婚姻是社会生活,遵循的是现实原则”。有差异性就存在冲突与矛盾。问题就出在这密切相关与矛盾之中。历史的长河与现实经验告诉我们,两性之间的最高层次即第四层次为亲情。亲情是两性之间的性、爱情、婚姻发展到最高层次的体现。亲情作为第四层的属性是人的情感达到了类似于宗教色彩的情感。前三个层次是第四层次的基础。但到了第四层次,性就显得不是那么不可或缺了、不是重要得必不可少了。到了第四个层已没有根本性的冲突了,因此,亲情具有很大的包容性。
人们对性、爱情、婚姻这三者统一与完美的社会追求,导致了很多人的不幸福或人生遗缺。原因在于人是社会的个体,性、爱情和婚姻好比一个箱子里的很多红绿兰三色球,如果从箱子里随意抓取出三个球,则有三种不同颜色的球所占的比例仅有三分之一即约30%。除非你挑选选,否则幸福与不幸福可能就在某一次的选择中。事实上人一生中择偶时间段相对集中,同时由于社会有限的流动性与非流动性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形成的客观局限性,使得人们两性之间的接触与认识受到很大的限制。一次的选择成功,又会受到社会的流动性的影响,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冲击如金钱、名利等以及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很大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既有的组合失去平衡,需要寻求新的性、爱情、婚姻的统一与完美。如何认识在社会选择的随机性中获得必然性呢?需要对性、婚姻、爱情与亲情的本质特征进行认识。
不管是生物性也好、社会性、精神性以及宗教色彩也罢。关于每个属性的内涵有很多专门的著作如:基里尔·瓦西列夫的《情爱论》以及《中国古代性文化》等。这里就其性、婚姻、爱情和亲情的本质特征与社会演变谈点自己的看法。性是人的基本的生理需求,这是两性相吸的基本条件。不同的社会阶段里,实现这一需求的社会条件是不一样的。首先是基本遵循以婚姻方式获得性的满足,如一夫多妻制和一夫一妻制。其次是以爱情来获得性的需要,这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在婚姻制度之外男欢女爱都可以列入此范畴,这是对婚姻制度下不能满足性的需求的一个补充。其余是仅仅为了两性相吸为性而性,以及极少数是以金钱交易或强暴方式获得性的需要等。
婚姻表现的是一种社会认可的婚姻制度,不管是一夫多妻制还是一夫一妻制,只要是符合社会伦理或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旧时的婚姻更多的表现出一种社会礼仪与伦理道德,直到现在个别经济落后的地区仍以婚姻礼仪作婚姻的判据,不管是否有结婚证。婚姻在现代社会里表现的是一种法律形式,以法律形式承载的社会责任与义务,有的人甚至淡化了婚姻礼仪及传统的伦理道德。婚姻还存在一种社会价值问题,婚姻中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体现了婚姻的社会价值职能如生存权、社会地位、财产拥有与继承权等。这也就导致有的婚姻抛开性与爱情于不顾,仅仅是取其婚姻本体。婚姻是什么?婚姻是一种社会规则,一种制度,现代人说白了就是一张纸,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一个篱笆墙。婚姻没有情感色彩,是一种让性合法化的东西。
爱情其实更多是表现在现代社会,体现着男女关系的最高境界。爱情在旧时表现为男欢女爱,相互爱慕。旧时所谓的爱情在当时的社会制度里,男女爱慕被看着男女私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现代社会里,爱情作为两情相悦的审美情感和心心相印的道德情感,逐渐被提倡,爱情最终将成为男女关系发展的准则。
亲情是人们维系情感的一种纽带,是两性关系发展的最高阶段。亲情是性、婚姻和爱情的产物,又高于性、婚姻和爱情。亲情是两性从两性相吸发展到生死相依的情感。亲情的发展可能跨越性或婚姻或爱情。更多的是以血缘(如子女等)和家庭为纽带。有的两性结合没有爱情,与其说在共同的生活中产生了爱情,不如说在共同生活中沐浴了亲情,相亲相爱相濡以沫,以致形成生死相依的宗教情感——亲情。在中国家庭本身就具有一种类似于宗教的情感色彩。
特别要提及的是有的婚姻里两性之所以相存共依,是一种合伙求存的形式,或者说同舟共济,一种没有社会保障下的生存形式而已,没有根本冲突的合伙共同体。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人们观念上的东西也会同时也正在发生着变化。性作为低层次的需要使得有的人很容易得到满足。婚姻与家庭的观念会有的人群里渐渐淡化。情与欲,灵与肉也在发生着裂变。